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》(长大学工通[2025]6号)文件精神,学院近期开展了学费减免初审工作。经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综合评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拟上报17名学生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费减免,最终减免额度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的为准。具体见附件,现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。
公示期: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
联系电话:0731-842614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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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15日
一审:曾令佩
二审:刘琼
三审:刘秋菊